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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客户端苹果app官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22 22:44:45 作者:bob开户 出处:bob快3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低压断路器关键部附件、智能环网柜及其关键部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我国高、低压断路器关键部附件和智能环网柜及其关键部附件行业中研发、生产、服务能力位于前列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大多数都用在电力系统的配电设施,包括低压及中高压断路器配套用框(抽)架、操作机构、附件;智能环网柜及智能环网柜的断路器单元操作机构及开关、负荷开关单元操作机构及开关、组合电器单元操作机构及开关等。

  公司产品为定制产品。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为高、低压断路器设备制造商、智能环网柜设备生产商以及我国的电网系统,其产品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的趋势,具有较为显著的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特征,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具体方式为先行与客户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并根据全年的预计销售量适当安排零部件库存,之后按照客户单次采购订单安排供货以达到“快速生产”的原则。为实现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公司成立了ERP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从客户订单、合同评审、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仓库发料、装配、检测、出货等全过程的进度控制和管理,保证了生产计划的科学有效和向客户供货的及时准确。

  公司产品所需材料主要为母排、接触片、轴承、底板、弹簧、绝缘板、手柄等零部件和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塑料以及智能测控终端。采购流程分为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审、采购、验证、入库四个主要阶段。采购部门采购的产品必须在有效的《合格供方名册》中规定的合格供方处采购(新品除外),并及时掌握订货、交货和验收情况。客户有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的,在执行采购时不得擅自更改客户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如果变更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变更前一定要通知并征得客户的批准。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主抓产品设计、模具开发、校验测试、产成品装配等核心环节,在产品制作的完整过程中除核心零部件、关键工艺由公司独立完成及把控外,一般零部件及其加工工艺分别由标准件供应商与外协加工提供,减少中间关节,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成本。这种生产模式下,为实现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等要求,公司对供应商的有效管控显得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零部件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金属及塑料材料、零部件加工用料等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并对质量发展要求特别高的产品明白准确地提出特别的条件,例如跨国公司客户订单的一些部件的材质由公司指定品牌和型号,或加工工艺过程中直接用由客户提供的原材料,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公司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针对大客户配备了专门的销售经理,进行长期跟踪维护的同时实时了解客户最新个性化需求,使产品营销售卖、技术服务更加贴近市场。此外,随公司重点发展的跨国公司客户业务量逐年增长,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国际事业部负责其营销业务,负责国外新客户的开发以及已有跨国公司客户产品服务需求信息的收集、传递以及服务结果的跟踪等持续服务,全程参与有关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下游电气厂商形成了一种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赢得了诸多包括跨国电气公司在内的国内外行业下游有名的公司的认可,同时也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及忠诚度,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也是公司未来销售增长的有力支撑。

  公司所处行业为高、低压断路器关键部附件和智能环网柜及其关键部附件制造业。其下业分别为高、低压断路器行业、我国电网系统和环网柜成套行业。

  高、低压断路器核心部件行业是一个发展相对成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跟着社会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高、低压断路器核心部件产品的发展经历了引进模仿、自主设计和智能化阶段,目前正朝着综合智能化方向发展。高、低压断路器核心部件行业的发展前途,取决于下游高、低压断路器行业的发展和需求;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输配电设备出口的增加,高、低压断路器核心部件行业的发展也与国际市场密切相关。

  智能环网柜及其关键部附件行业是一个市场潜力巨大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对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投入、对市容市貌改善要求的逐步落实以及对居民用电可靠性的持续提升,使得传统的城市“架空线”已不足以满足城市供电要求,同时,随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未来,环网供电将全面实现一次设备智能化、二次设备网络化、运维管理无人化。我国目前电网装机容量虽然位于世界第一,但人均用电量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随着居民生活逐步向电气化迈进,智能环网柜及其关键部附件行业的前景在未来几年内还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十四五”时期,我们国家的经济总体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期,决定了电力需求仍会持续刚性增长,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同时,以电为中心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是清洁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清洁替代的必然结果,能源转型发展将呈现明显的电气化趋势,电能替代潜力巨大,同样决定了我国电力需求还处在较长时间的增长期。

  2021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新的国内外环境形势下,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电能替代、上年低基数等因素,以及疫情和外部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高后低,全年增长6%-7%。

  面对更复杂、更为艰难的外部发展环境,2020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打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下称为“双循环”新发展的策略),“双循环”新发展的策略思想成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思想。电力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面对复杂艰难的发展环境和实施“双循环”新发展的策略的紧迫性,我国电力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按照“双循环”新发展的策略要求,利用这次新发展格局重构的机遇,在体制、机制、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寻求突破,打通阻碍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和用电的各类“堵点”“痛点”,更好完成电力领域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素市场化流动、国家战略落实等方面担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双循环”新发展的策略的长期性和紧迫性,决定了抓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电力生产与供给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给电力行业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

  我国公布“碳达峰、碳中和”的清晰时间表之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建设能源互联网的战略目标有了更丰富的内涵。2021年1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辛保安以视频方式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在“加速清洁能源转型”环节作交流发言。他表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中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按下了“快进键”。未来5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年均投入超过700亿美元,继续加快构建智能电网,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这对电力行业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是重大利好。

  首先,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时期,而工业领域中制造业比重高。我国慢慢的变成了制造业大国,正逐渐向制造业强国迈进。制造业是配电电器行业的重点应用领域,也是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领域之一,制造业由于节能指标的压力,对节能型控制产品及智能型输配电设备产品将保持旺盛需求,为高、低压断路器和智能环网柜市场的发展创造机遇。同时,国家将陆续兴建一大批交通、通信、港口码头、石化、冶金、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将配套供电系统,也为将为配电电器行业的发展创造机遇。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逐步的提升,以及智能电网建设的逐步实施、新能源的广泛应用、环保门槛的提高,配电电器行业产品的需求结构将逐步发生明显的变化,用户对高、低压断路器产品、智能环网柜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会相应的慢慢地提高,数量巨大的现役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环网柜存在着可观的更新需求。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环网柜的替换需求具体表现为中低端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环网柜市场的客户将会逐步转移到中高端市场,中高端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环网柜产品的替代效应将会慢慢的明显。

  发展中国家发电规模和电力建设持续增长、欧美国家的电源结构调整、智能电网建设等为我国包含高、低压断路器和智能环网柜在内的电器设备产品开辟了新的国际市场。在出口方面,尽管我国电器设备产品受到欧美技术壁垒的一定影响,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国际分工的深化,发达国家的高技术跨国企业,为寻求更低廉的成本和更广泛的市场,加快了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的步伐,使得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和行业可以更大范围从国际分工和贸易中获利。与此同时,近年来伴随着国内相关行业技术水平和性价比的逐渐提高,我国高、低压断路器产品和智能环网柜产品在东南亚、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已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我国高、低压断路器和智能环网柜配套厂商在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慢慢地加强的有利形势下,有条件快速克服高端产品的技术、环保等壁垒,凭借明显的性价比优势获得广阔的欧美等地区市场份额。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常州洛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洛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洛高电器有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常州洛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常州洛能精密钣金有限公司和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公司发展要增加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库铂(福建)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凯璇电气有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谈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向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2)公司拟向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洛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50.00万元

  (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洛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5)公司拟向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7,000.00万

  (7)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洛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1,100.00万元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董事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董事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将在2020年度薪酬基础上,依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依据2020年度公司业绩及其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在2020年度薪酬基础上综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臧文明、汤其敏回避表决该事项。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议案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新租赁准则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真实的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都同意该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因银行贷款需要,关联方江苏汉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谈行及龚伟将为公司向银行借贷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7,367.7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5,195.60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19,695.6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45.39万元和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收益1,394.45万元)差异为14,500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2,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为2,5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1)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于2019年9月2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5)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12,000万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2,5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首发募投项目“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且为了有序可行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9年10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首发募投项目“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且为了有序可行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20年12月调整为2021年12月。

  2020年6月29日公司将本应从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户支付的设备款160万元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划出,该款项已于2020年9月21日返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并于2020年9月23日重新从断路器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户支付。

  经公司核查并及时作出调整以上资金转账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22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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